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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瑛副院长对我院实验室进行安全管理检查

发布日期:2017-09-05 浏览次数:

新学期伊始,按照学校《关于2016-2017学年治安综合治理、安全防火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和工作安排,2017年9月4日,冶能学院李瑛副院长等一行对学院所属实验室进行检查,依据《昆明理工大学实施<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>办法》和《昆明理工大学化学试剂、易制毒化学品、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对照检查了学院实验室的消防安全、易燃易爆、化学有毒物品的使用、保管,以及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。

通过实验室现场走访和与师生交流,对于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进行了全面的梳理,发现了隐患,并针对性提出预防方案和措施,对于各个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抽查监督,对于执行不到位的进行了提醒。

(供稿: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杨长江)